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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单位石油工程专业实验室建设(一期)及化工专业认证实验室改造设备补充招标项目(重招)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21 15:3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受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 的委托,对 化工专业认证实验室改造及设备补充招标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201507-156027-0054

二、采购项目名称:化工专业认证实验室改造及设备补充招标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211200               

四、采购数量:一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项目编号:0835-1501331N2911C1

2.采购项目名称: 广东省教育单位石油工程专业实验室建设(一期)及化工专业认证实验室改造设备补充招标项目(重招)

3.采购项目内容: 广东省教育单位石油工程专业实验室建设(一期)及化工专业认证实验室改造设备补充招标(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已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3.投标人必须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该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须在有效期内)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1)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证明书及法人授权书(加盖公章及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

(3)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该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须在有效期内)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5年10月21日 至 2015年11月2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511129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

十、开标时间:20151112930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5 年 10 月 22 日 至 2015 年 10 月 28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地址:1
联系人:罗老师联系电话:--
传真:--邮编:1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
联系人:赖小姐、刘小姐联系电话:020-87258495-306、301
传真:020-87284598邮编:510075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赖小姐联系电话::020-87258495-306、301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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