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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阳县教育局关于汝阳县2015年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资金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21 15:3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汝阳县教育局的委托,对汝阳县2015年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资金项目实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该项目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汝阳县2015年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资金项目

      2.资金来源:中央资金。

      3.招标编号:洛汝采[2015]兴建-011.

      4.工程地点:汝阳县境内。

      5.标段划分及主要建设内容:六个标段

        一标段:刘店镇一中教学楼。

        二标段:城关南街小学教学楼。

        三标段:小店镇小寺小学教学楼。

        四标段:蔡店乡第一初级中学教学楼。

        五标段:三屯镇初级中学维修改造。

        六标段:三屯下河、三屯镇小维修改造。

      6.建设工期:210日历天/标段;

      7.拟投资额:约1120万元;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9.招标范围:按施工图纸、清单及合同要求的所有工程;

  二.投标人资格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持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不含临时),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投标人须出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公告期间内)。

    8.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河南省财政厅及招标代理机构有关招标的规定。

    9.采购人就本次招标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投标人最多可对两个标段进行投报,但只能依据标段顺序中标一个标段。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5102120151027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证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建造师证书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证书、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后《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以上所有证件查看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1逾期谢绝报名。

3.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洛阳市洛龙区王城大道与太康路交叉口奥林商务802室。

4.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标段,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四、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五、开标:

    1.开标日期:北京时20151117上午0930分。

    2.开标地点:洛阳市洛龙区王城大道与太康路交叉口奥林商务902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汝阳县教育局

   联系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1372161678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郭女士

    电 话:0379-65786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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