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资金秦州区平南镇小流域治理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甘肃锦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天水分公司受天水市秦州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的委托,对其委托的201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资金秦州区平南镇小流域治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天公农发2015-15
二、招标内容:
第一标段:平南镇小流域治理项目水利工程
新建排灌站1座,衬砌U30型渠道1.58公里;埋设管道3.9公里;渠系建筑物37座;新建塘坝1座;新建钢筋砼水池1座;集水井1座;架设0.38kv输变线路0.3公里。
第二标段:平南镇小流域治理项目造林工程
栽植道路防护林60亩,采购经济林苗木15600株,栽植水保林1750亩。
本项目总预算资金:294.22万元。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具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法人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
3.3第一标段:投标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3年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标段施工的能力;投标单位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须持有本专业叁级以上(含叁级)建造师资格证并具备本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有三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本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且有三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参与本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相应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第二标段:投标人应具备水保、苗圃、园林、苗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及绿化造林施工资质证书。
3.3出具自本公告之日起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3.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的售价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派代表于2015年10月21日至2015年10月26日,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水利科(秦州区忠武巷1号三楼)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安全许可证副本原件、项目经理资格证原件的彩色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共两套材料进行报名登记。报名时携带投标人承诺书,投标人承诺书可通过网站(www.tsggzyjy.gov.cn)交易指南栏目下载。
4.2、报名登记后请于2015年10月27日至2015年11月2日(节假日除外)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水利科(天水市秦州区忠武巷1号三楼)购买招标文件。
4.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8日15时00分,地点: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秦州区成纪大道新华路2号楼二楼)。
4.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4.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6、投标保证金金额:
第一标段:贰万肆仟元整(24000.00元)
第二标段:叁万叁仟元整(33000.00元)
户 名: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01822000451091
开户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分行
①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单位基本户缴纳
②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48小时前缴纳
③投标单位只能通过电汇和网银两种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
④投标单位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附言中填写详细项目名称和标段(包号)
⑤投标单位必须将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原件携带至开标现场备查,未按招标人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者一律视为无效投标方。
五、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标法。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水市秦州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联 系 人:杨芹芹
电 话:0938-8281224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锦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天水分公司
联 系 人:刘治国
联系电话:15193869559
201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