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物资采购【XYZC2015(GL)-A001(重)】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就龙胜各族自治县民政局委托的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物资采购
二、项目编号:XYZC2015(GL)-A001(重)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总金额(人民币)1853900.00元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单位:
项号 | 货 物 名 称 | 数 量 | 单位 |
1 | 棉被 | 2060 | 床 |
2 | 床单 | 1690 | 床 |
3 | 被套 | 1790 | 床 |
4 | 夏凉被 | 1810 | 床 |
5 | 女棉衣 | 890 | 件 |
6 | 男棉衣 | 1670 | 件 |
7 | 男夹克 | 1410 | 件 |
8 | 女夹克 | 750 | 件 |
9 | 卫生衣裤 | 2510 | 套 |
10 | 男T恤 | 990 | 件 |
11 | 男夏裤 | 1010 | 条 |
12 | 女T恤 | 420 | 件 |
13 | 女夏裤 | 420 | 条 |
14 | 棉鞋 | 1490 | 双 |
15 | 解放鞋 | 1660 | 双 |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并且国内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方式:
1、发售时间:
2、发售地点: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市中山北路13号5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购买文件不接受邮寄。
4、购买文件时,必须提供广西壮族自治区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文件发售时间内开具的均有效)、投标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及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委托代理人交纳的2015年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验)方可购买(法人购买不需提供授权书及社保证明,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采购预算金额的1%(人民币, 四舍五入到元,须足额交纳)。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银行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出,并于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
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
十一、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联系人:蒙淇明 联系号码:0773-751293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何燕华 联系电话:0773-2827137 传真:0773-2816625。
十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龙胜各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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