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长江路步行街综合改造工程造价咨询机构选择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CEITCL-JL-CZFW-15104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长江路步行街综合改造工程造价咨询机构选择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批复文件:长宽发改字[2015]69号文件。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长江路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 长春市长江路步行街综合改造工程造价咨询机构选择项目
2.2招标范围:长春市长江路步行街综合改造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和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控制价编制);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2.3工程地点:长春市长江路步行街
2.4招标内容:长春市长江路步行街综合改造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2.5造价咨询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施工财审结算结束
2.6服务质量标准要求:国家及行业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备乙级及以上造价咨询资质,近年(2012年-2015年)有一项以上(含一项) 类似工程造价咨询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是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造价师,近年主持过类似项目造价咨询工作。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外省投标人应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办理单项工程备案手续后方可投标。
四.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21日至2015年10月27日,每日9 时至 11:30 时,13:30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注册造价师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以上证件应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收取费用500元,过期不售,售出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2日13时30分整,递交地点为长春市平泉路与珲春街交汇水务集团二楼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财经报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日报纸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长江路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平泉路与珲春街交汇水务集团二楼
邮 编: 130000
联 系 人: 王东
电 话: 0431-80668172 15843102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