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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杭绍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杭绍台高速公路(台州段)PPP项目投资人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21 11:3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台州市杭绍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杭绍台高速公路(台州段)PPP项目投资人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杭绍台高速公路(台州段)PPP项目投资人招标

项目编号:台州确【2015】217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应槐

项目联系电话:13626885080

 

项目实施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台州市杭绍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白云山南路323号

联系方式:何丽玲 0576-8858080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应槐13626885080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1007室

 

一、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杭绍台高速公路(台州段)项目主线长44.55公里,其中天台境内长26.81公里,临海境内长17.74公里。根据浙江省发改委“工可”批复文件,本项目估算投资86.3亿元,其中天台段49.82亿元(建安费33.71亿元),临海段36.45亿元(建安费22.57亿元)。项目资本金35%,约30.2亿元。

项目按照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26米,沥青混凝土路面。

特许经营期分为建设期和运营期(含收费期)两个阶段,其中:

建设期:4年,自项目开工日起至交工日止;

运营期(含收费期):自交工日起至项目移交日止,其中收费期30年,自本项目收费许可颁布之日起计。

本次招标范围为杭绍台高速公路(台州段)PPP项目的社会资本,共划分为1个标段。

杭绍台高速公路(台州段)PPP项目社会资本,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概算的全部内容)、建成后的特许经营管理维护等。工程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隧道、桥涵、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交通安全设施、收费、监控、通信、供配电、通风、照明、消防、管理设施以及服务设施等)、绿化、信息管理等全部工程;特许经营管理维护内容包括按照省政府批准的通行费收取、服务区经营管理、符合规划的沿线广告经营管理、小修保养保洁、大中修等全部工作。台州市人民政府授权台州市杭绍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同时,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台州市杭绍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及受其委托的杭绍台高速公路台州段建设指挥部代表政府方履行政府方应尽的相应职责。

在投资协议签订后,投标人作为社会资本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合同规定依法在台州经济开发区注册出资组建专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PPP项目公司,并按要求实缴相应资本金。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PPP项目公司承继投资人相应的权利义务。台州市杭绍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将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权依法转授给PPP项目公司,并代表政府方将专门用于本项目的财政补贴资金注入PPP项目公司。PPP项目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管理,并在PPP合作项目合同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PPP合作项目合同的约定将所有资产无偿移交给政府方。台州市杭绍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代表政府方对PPP项目公司的运作进行监督。

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社会资本应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和能力,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本项目的施工、货物,本项目相应的施工、货物将由社会资本自行承担,不再招标。上述施工、货物的价格将根据PPP合作项目合同约定的原则和方法确定。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2)2014年末,总资产在40亿元人民币及以上(或等值货币),最近连续三年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成立不足三年总资产在40亿元人民币及以上(或等值货币)的企业需提供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的自成立后的全部财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小于80%,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商业信誉良好,投标人应在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开具近三年(2012年7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及在企业注册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开具无欠税证明; (4)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非特级资质企业须同时具备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近三年(2012年7月1日以来)未被省部级以上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且在处罚期内的;并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中“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名录单位名称一致,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本次资格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如投资人组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同时满足上述第(1)-(3)项要求,联合体成员中必须有满足上述第(4)项要求的企业,且联合体牵头人应当作为PPP项目公司投资控股方(在PPP项目公司所占的出资(或股份)比例为51%及以上)。联合体各方的其他要求见“联合体协议书”。2、特殊要求:参加投标的单位应为已经通过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的单位,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名单如下:上海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上海隧道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开源路桥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中国铁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深圳市前海正元基金有限公司、上海潮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临海市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020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0月21日 11:30 至 2015年11月17日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台州市招投标网(http://www.tzztb.com:180/yycms/)“招标公告”栏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参考资料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浙江省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地址:台州经济开发区爱华路18号新台州大厦四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国家相关政策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台州市人民政府

是否允许联合体: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

限定社会资本方法及标准:

应通过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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