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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航道局市桥水道光明大桥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21 11:5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州宜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广东省广州航道局 的委托,对 市桥水道光明大桥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市桥水道光明大桥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201510-171004012-0031

二、采购项目名称:市桥水道光明大桥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市桥水道光明大桥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40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内容:市桥水道光明大桥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

2、采购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3水运工程咨询乙级或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必须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不允许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质文件:

1)针对本项目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国、地)《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水运工程咨询乙级或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必须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注:国内邮购招标文件者应加50元人民币作特快专递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用快递及时寄去招标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要求邮寄招标文件的应先传真以上资料,报名应提供的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快递给采购代理机构。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5年10月21日 至 2015年10月27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州宜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50号瑞兴大厦25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51111150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50号瑞兴大厦25楼

十、开标时间:201511111500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50号瑞兴大厦25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5 年 10 月 21 日 至 2015 年 10 月 27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东省广州航道局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江怡路230号
联系人:林庆先联系电话:34261382
传真:020-61939678邮编:1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宜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50号瑞兴大厦25楼
联系人:黄海棠联系电话:83176899
传真:020-83176323邮编:510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黄卓联系电话:020-83176899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宜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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