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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桥水道光明大桥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21 12:0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州宜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东省广州航道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市桥水道光明大桥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市桥水道光明大桥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

项目编号:GZYL15FG0900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20-8317689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东省广州航道局

地址:海珠区江怡路230号

联系方式:欧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州宜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先生020-83176899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50号瑞兴大厦25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的法人或其它组织;3、水运工程咨询乙级或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4、投标人必须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本项目不允许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质文件:1)针对本项目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国、地)《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4)《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5)水运工程咨询乙级或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6)投标人必须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0月22日 09:00 至 2015年10月2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50号瑞兴大厦25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1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1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50号瑞兴大厦25楼评标室(广州宜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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