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纪念品采购”的招标公告
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受莆田市中心血站委托,对下列所述货物、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一、 招标编号:PZSG15010120
二、 招标货物(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2015年纪念品采购,1批,详见招标文件
三、 投标人的资格标准:
1. 经工商批准具有生产或经营本招标文件所述的货物或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等合法的投标人。
2. 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 投标人须提供年检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代码证的复印件(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4. 投标人需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法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原件须与投标材料一并提交,单独密封)
5. 投标人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时间安排
1. 报名时间:
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开标时间:
五、 投标报名、咨询、来往信函、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莆田市城厢区荔景广场12号楼202室,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六、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投标保证金以转账、电汇其他形式提交,不直接接受现金或汇票,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帐为准。
七、 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之前,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八、 以上如有变更,我司将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本项目的采购公告、更改通知、答疑纪要、评标结果等信息,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投标人若自己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更改通知和答疑纪要等信息而影响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招标代理人: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594-2631836/2631896
联系人:小林
开户名: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莆田市分行
账 号:35001632433050002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