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广播电视台电视播出系统、照相机、摄像机及配件政府采购项目(A包)招标公告
利津县广播电视台电视播出系统、照相机、摄像机及配件
政府采购项目(A包)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利津县广播电视台电视播出系统、照相机、摄像机及配件政府采购项目(A包)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LJZCZ2015-055
二、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5年10月21日至2015年10月27日,每日8:30至11:30,13:30至17:00。
三、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3日下午14时
四、招标人名称:利津县广播电视台
招标人地址:利津县津二路241号
招标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高先生 13954633958
五、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大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东营市东城东三路111号都市中心D座306室
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尚女士 8027918
六、招标内容:利津县广播电视台电视播出系统、照相机、摄像机及配件政府采购项目,详见技术参数。
A包:内容为利津电视台3个频道标清数字硬盘播出系统及配套设施集成的安装、调试、交割和开通、培训等工作。采购计划投资96.5万元。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三)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主要设备产品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四)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供货及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五)A包投标人所投视频服务器具有广电总局的检测报告和生产厂家出具的技术承诺函(技术承诺函内容必须包括视频服务器支持4个或4个以上通道,保证在5年内可以升级成4个通道播出);视频服务器与播控系统软件必须为同一公司产品;播出系统软件的生产厂家具有ISO 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六)投标人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信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二)、投报A包的企业需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技术承诺函原件、视频服务器的检测报告原件(代理商可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ISO 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代理商可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代理商还须提供所投高清4通道视频服务器及播控系统软件生产厂家的授权函或代理商证明;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及相应复印件。
以上资料还须提供两套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审核后发售招标文件。
九、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山东大洋招标有限公司(东营市东城东三路111号都市中心D座306室)
十、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150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十一、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
2015年11月13日下午14时在利津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利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院内)。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尚女士
电 话:8027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