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食品检验所实验室改造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作者: 发布于:2015-10-21 10:0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JLYYGC20150044
根据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受吉林省食品检验所委托,吉林省友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就《吉林省食品检验所实验室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名称:吉林省食品检验所实验室改造项目
1.2项目编号:JLYYGC20150044
1.3工程地点:吉林省食品检验所指定
1.4工程规模: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1.5招标范围:土/水/电维修工程总承包
1.6施工工期: 合同签订后15天
1.7施工资金:施工资金全额垫付,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结算款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2.2.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2.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2.2.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2.2.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2.5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2.2.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投标报名与资格审查
投标申请人请于2015年10月21日至2015年10月27日(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到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政务大厅4楼吉林省友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服务窗口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及2.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中2.2.1 -2.2.4项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报名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10月21日至2015年10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到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政务大厅4楼吉林省友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服务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整,(不含图纸)售后不退;
4.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8日 10时00分 ,地点为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政务大厅4楼开标室 。
届时请各投标人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凡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必须仔细阅读,有不理解的地方应及时书面询问(标书售出后7个工作日内),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投标,请在开标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信息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省食品检验所
联 系 人: 刘宏亮
联系电话:18946535577
地 址: 长春市宜居路2699号
招标代理人:吉林省友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厦401室
开户银行: 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繁荣路支行
帐 号: 0710 6180 3101 5200 0115 17
联 系 人:张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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