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新镇人民政府长春至深圳高速公路(长春段)建设工程评估机构选择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宝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西新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至深圳高速公路(长春段)建设工程评估机构选择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至深圳高速公路(长春段)建设工程评估机构选择
项目编号:JLBW2015-1009(PG)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丽娜
项目联系电话:043-86793774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西新镇人民政府
地址:皓月大路12777号
联系方式:陈军西新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宝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马丽娜0431-86793774
代理机构地址: 皓月大路739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 工作内容:对长春至深圳高速公路(长春段)建设工程征收范围内的房屋等地上附属物进行评估,评估工作量以现场实际勘查数量为准。
2 项目地点:西新镇开元村大开元堡
3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100%财政拨款,资金已落实。
4 计划时间:长春至深圳高速公路(长春段)建设工程项目整体征拆结束为期限。
5 成果质量要求:评估成果应符合国家、吉林省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满足建设单位的要求,并通过行政主管关部门验收合格。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2 须是长春市房地局公布的30家房屋征收估价机构,在长春市内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3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土地估价师,且从事类似工作5年以上。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本项目评估工作不准转包、分包及挂靠。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0月21日 09:00 至 2015年10月2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一品吉粮国际酒店4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