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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国家税务局2015年系统空调批量集中采购(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20 16:5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贵州明诚招标有限公司受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委托,对贵州省国家税务局2015年系统空调批量集中采购(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该项目资金已落实,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对此项目提交密封投标书。有关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贵州省国家税务局2015年系统空调批量集中采购(二次)

    项目编号:GZMC-ZG20152053-1

    项目序列号:S5200000000002334

    预算金额(万元):(每个品名单价不得突破下表中的“预算单价”)。

序号

品名

数量

预算单价(万元)

预算价格(万元)

合计

290

 

195.4

1

分体变频柜机1

15

0.7

10.5

2

分体变频柜机2

72

0.9

64.8

3

分体变频壁挂机1

4

0.35

1.4

4

分体变频壁挂机2

47

0.4

18.8

5

分体变频壁挂机3

57

0.7

39.9

6

分体定频柜机1

5

0.5

2.5

7

分体定频柜机2

24

0.7

16.8

8

分体定频柜机3

27

1.0

27

9

分体定频壁挂机2

29

0.3

8.7

10

分体定频壁挂机3

10

0.5

5

    采购用途:办公用

    采购数量:详见上表

招标内容:详见上表

       简要技术要求:均为财政部批量集中采购基本配置。

2、供应商资格要求:

① 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并提供相应材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括生产或销售空调)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有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销售授权书(原件)、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原件)。

③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④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⑤ 供应商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质要求。

3、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上述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102017:00起至2015111316:00截止

5、购买招标文件地址: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电话:0851-88309675,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zsggzyjyzx.cn/)。

6、招标文件售价:500/

7、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1116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8、开标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贵阳市遵义路65号,具体开标室于当日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获取)。

9、采购项目联系人:唐显媛    采购项目联系电话:0851-86892151-808

10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贵州省国家税务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丁萍、黄青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851-86906036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贵州明诚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贵阳市云岩区北京路银海元隆广场第31单元53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琳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传真:0851-86892118-602  0851-86758585

 

 

 

代理机构:贵州明诚招标有限公司

    期:2015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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