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广西华蓝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教学仪器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20 17:0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宾阳县财政局批准,现就宾阳县高级中学教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教学仪器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HLZB1503ZB02B134B

三、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采购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教师演示台1张、学生实验台8张、激光切割机1台、角向磨光机2台、电热丝切割器2台、小型车床1套、教学专用分度钻床15台、高中学生电源9台、蓄电池2台、托盘天平2个、电子天平2个、房屋模型1套、桥梁模型1套、液压控制系统模型2台、数字资源管理发布系统软件1套、学生教学终端121台、交换机3台、服务器2台、无线笔型话筒等教学设备一批。(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且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供应商。2、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投标人投标。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5102120151027(正常上班时间)

2.发售地点:广西华蓝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二部(南宁市金浦路16号汇东国际F3楼)

3.售价:采购文件售价250/份,售后不退(本项目采购文件不办理邮寄服务且不提供电子版本文件)。

4.由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资料进行现场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

(1)介绍信原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4)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5)有效的税务(国税、地税)登记证副本;(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7)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8) 投标人20156-8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和完税证明;(9)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

上述资料按顺序装订,注明提供原件的收原件,未注明提供原件的验原件收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电子公章无效)。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111115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广西华蓝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南宁市金浦路16号汇东国际F3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1111150分在广西华蓝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南宁市金浦路16号汇东国际F3楼)开标.

十、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222.216.4.8)、南宁政府采购网www.purchase.gov.cn)发布。

十一、业务咨询:

项目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0771-5776251;传真:0771-5776251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西宾阳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1-8231525

 

 

 

     人:宾阳县高级中学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华蓝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151020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