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平县水利局广西昭平县桂花河仙回瑶族乡大中村、古盘村防洪治理工程Ⅰ标段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昭平县水利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西昭平县桂花河仙回瑶族乡大中村、古盘村防洪治理工程Ⅰ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西昭平县桂花河仙回瑶族乡大中村、古盘村防洪治理工程Ⅰ标段施工
项目编号:GXJXZBNN(5B)2015-01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敏杰
项目联系电话:0771-2862585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昭平县水利局
地址:广西昭平县昭平镇凉亭东路1号
联系方式:刘国年0774-668561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赵敏杰0771-2862585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望州南路110号中路交通小区2栋2单元702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工程建设地点:昭平县仙回瑶族乡大中村、双鱼村、葫芦田、古存河段。
建设规模:小河流治理工程,本工程等级为V等,护岸等主要建筑物按5级设计。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12月 1 日,完工日期为 2016年 3月22日,工期为112天(日历日)。
招标范围:广西昭平县桂花河仙回瑶族乡大中村、古盘村防洪治理工程Ⅰ标段施工设计图纸及招标工程清单内规定的内容。
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相应计划工期为112天(日历日)。
招标内容:大中村、双鱼村、葫芦田、古存河段的建筑工程、临时工程等,合同价估算为385万元(具体详见招标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2年~201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且拟投入本项目施工企业的流动资金为200万元。3.3业绩要求:□无要求; ■有要求:近五年(本工程开标之日止前5年内)有单项合同造价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施工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②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且清晰)。3.4信誉要求:在最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3.5人员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1)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2)项目经理:持有贰级或贰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3)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4)质量管理人员: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包括其授权单位)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5)安全管理员: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3.6 其他要求3.6.1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企业主要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检查员证书及所有人员相应的证件、证书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投标文件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3.6.2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提供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当月前连续3个月的参保缴费证明(须提供原件备查),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3.6.3投标人须出具在当地检察院行贿档案查询系统无贿赂犯罪和商业贿赂行为记录告知函。3.6.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5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两阶段评标法评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1月02日 08:00 至 2015年11月06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标中心综合部(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4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正文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1月2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贺州市公共资源中心交易大厅(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4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广西昭平县桂花河仙回瑶族乡大中村、古盘村防洪治理工程Ⅰ标段施工重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昭平县桂花河仙回瑶族乡大中村、古盘村防洪治理工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以桂水水管[2015]64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以桂财建〔2015〕115号文下达了广西昭平县桂花河仙回瑶族乡大中村、古盘村防洪治理工程投资计划,招标人为昭平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贺州市水利局备案,备案文号为贺水招标备案【2015】45号,现对该项目Ⅰ标段施工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昭平县仙回瑶族乡大中村、双鱼村、葫芦田、古存河段。
建设规模:小河流治理工程,本工程等级为V等,护岸等主要建筑物按5级设计。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12月 1 日,完工日期为 2016年 3月22日,工期为112天(日历日)。
招标范围:广西昭平县桂花河仙回瑶族乡大中村、古盘村防洪治理工程Ⅰ标段施工设计图纸及招标工程清单内规定的内容。
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相应计划工期为112天(日历日)。
招标内容:大中村、双鱼村、葫芦田、古存河段的建筑工程、临时工程等,合同价估算为385万元(具体详见招标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2年~201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且拟投入本项目施工企业的流动资金为200万元。
3.3业绩要求:□无要求; ■有要求:近五年(本工程开标之日止前5年内)有单项合同造价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施工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②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且清晰)。
3.4信誉要求:在最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3.5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
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经理:持有贰级或贰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4)质量管理人员: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包括其授权单位)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
(5)安全管理员: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 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企业主要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检查员证书及所有人员相应的证件、证书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投标文件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3.6.2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提供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当月前连续3个月的参保缴费证明(须提供原件备查),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
3.6.3投标人须出具在当地检察院行贿档案查询系统无贿赂犯罪和商业贿赂行为记录告知函。
3.6.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5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两阶段评标法评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时间:2015年11 月2 日至2015年11 月6 日,每天上午08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发售地点: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标中心综合部(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4楼)
发售方法:
(1)取消登记,实行匿名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递交用无单位标识的大号信封密封好(并加盖密封章)以下相关证明材料:本单位委托代理人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信息表、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打印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函和投标承诺书(格式见广西水利信息网公告栏)原件;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当地检察院行贿档案查询系统无贿赂犯罪和商业贿赂行为记录告知函复印件。证明材料递交时递交人在信封上写明“****年**月**日递交”,接收人写明“****年**月**日接收”。上述证明材料要密封至递交投标文件时开启。
招标文件发售机构或人员不得设置障碍限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向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询问、打听参加投标的有关情况。
打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相关证件不是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的或打印信息不全的或打印时间不是在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的,将拒收投标文件。
(2)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2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以下账户,投标文件附银行转帐底单复印件;
开户名称: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贺州八步东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帐 号:720010190010001055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4.3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和集中答疑,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和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进行答疑。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5.招标人定于2015年11月9日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6.其他事项
6.1《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信息表原件和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打印件)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按时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招标人将其不投标的不良信用信息报行政监督部门记入其信用档案和通报处理。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身份证原件验证确认人员身份信息有效,否则招标人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6.2本项目Ⅱ、Ⅲ标段中标人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6.3招标人可在招标文件中增加如下约定:
(1)2014年10月1日后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自记录其不良行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本项目工程施工投标。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其投标文件的最终得分为在评标总得分的基础上加1.5分,总经理参加的加0.5分,单位技术负责人参加的加0.3分,同时参加的只计最高加分项。总经理和单位技术负责人需附相关证明材料,无证明材料不计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工程定于2015年11月24日上午9时30分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中心交易大厅(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4楼)公开开标。
9.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昭平县水利局
地 址: 广西昭平县昭平镇凉亭东路1号
邮 编:546800
联系人: 刘国年
电 话:0774-668561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望州南路110号中路交通小区2栋2单元702室
邮 编:530023
联系人:赵敏杰
电话:0771-2862585
招标人:昭平县水利局(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