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局餐饮材料采购配送服务招标公告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局餐饮材料采购配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GPCGD15C224FG224F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局餐饮材料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三、采购预算:配送期限为1年(2015年12月1日至2016年11月30日),日常供应约600人量,采购额度每月不超过65万元,具体采购金额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为准。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局餐饮材料采购配送服务,详见用户需求书。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 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4. 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至少有一个配送中心,提供具体地址(提供租赁合同或自有房产等相关证明)、负责人资料及联系方式。
5.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10月20日起至2015年10月27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11月12日9:30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3楼313室
九、开标时间: 2015年11月12日9:30
十、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3楼313室
十一、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15.61万元。
十二、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有效缓解企业资金短缺压力,根据政府采购信用担保相关政策的精神,本项目欢迎投标(报价)供应商使用融资担保手段,融资担保的具体事宜可直接与本机构约定的专业担保机构联系洽谈,或直接与有关金融机构联系洽谈。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龙先生 采购人联系人:阮先生
电话:020-62791635 电话:/
传真:020-83177411 传真:/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810 联系地址:/
邮编:510030邮编:/
QQ:2946594233(可留言,请注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和联系方式等。关于投标文件封装、
保证金交纳事项,请详细阅读《第三部分投标/报价供应商须知》)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0月20日
备注:本项目采购文件公示及本公告期限:2015年10月20日起至201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