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洛宁县2015年支农资金整合试点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省洛宁县2015年支农资金整合试点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洛宁县2015年支农资金整合试点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洛宁县畜牧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河南省洛宁县2015年支农资金整合试点项目
2.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3质量要求:合格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
标段 | 养殖公司名称 | 主要建设内容 | 建设地点 |
1 | 洛阳祥顺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 新建羊舍、贮粪场、场区道路、排污管网铺设及饲料加工设备等; | 洛宁县小界乡振兴村。 |
2 | 洛阳牧丰农业有限公司九龙山分公司 | 新建羊舍、贮粪场、场区道路、排污管网铺设及供水、供电设备购置等 | 洛宁县小界乡韦山村。 |
3 | 洛宁农本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洛宁县鑫源牧业专业合作社 | 新建羊舍、贮粪场、场区道路、消毒室、青贮池、排污管网铺设、青贮氨化设备及供水设备购置 | 西山底乡孙洞村洛宁县农业科技示范园及 长水乡丰衣口村。 |
(具体工程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的部分内容
2.6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7投标单位可对以上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可中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3.3拟派驻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投标企业需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文件领取时间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21日至2015年10月27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休息,下同),在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409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证件:
法人证明或法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证、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以上证件报名时出示原件,留复印件壹份。(加盖公章)
招标文件每本售价人民币600元/标段,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洛宁》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宁县畜牧局
联 系 人:段先生
电 话:1553851156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洛阳市涧西区牡丹广场万国银座A座四楼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79-80868006 201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