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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福利会国际和平妇幼保健院高档彩超、彩色超声诊断仪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20 19:3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上海东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受中国福利会国际和平妇幼保健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高档彩超、彩色超声诊断仪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高档彩超、彩色超声诊断仪

项目编号:0811-154DSITC111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雅敏、史倩倩

项目联系电话:0086-21-63230480转8603、860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福利会国际和平妇幼保健院

地址:上海市衡山路910号

联系方式:赵曙/021-64070434-255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东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雅敏、史倩倩/0086-21-63230480转8603、8607

代理机构地址: 中国上海市宁波路1号申华金融大厦17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 上海东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受中国福利会国际和平妇幼保健院委托,就高档彩超、彩色超声诊断仪进行国际公开招标,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对下列货物提交密封投标:
招标编号:0811-154DSITC1114
招标项目:高档彩超、彩色超声诊断仪采购
设备名称及数量:
第1包:高档彩超   壹套 (可以采购进口产品,项目预算:人民币200万元)
第2包:彩色超声诊断仪I 壹套 (可以采购进口产品,项目预算:人民币200万元)
第3包:彩色超声诊断仪II 壹套 (可以采购进口产品,项目预算:人民币200万元)
投标人可投一个或多个包件
2、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范围;
(2) 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相应产品的销售业绩;
(3) 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制度、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
(4) 财务状况正常。
(5)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3、 有兴趣并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请携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于2015年10月20日起至2015年10月27日止(星期六、日和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和下午1:00~5:00(北京时间)至上海东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每套招标文件600元人民币或100美元。如需邮购,国内邮费每套另加100元人民币,国外邮费每套另加50美元。
4、 所有投标书应当于2015年11月10日北京时间10:00之前密封并由专人送达上海东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5、 兹定于2015年11月10日北京时间10:00在上海市宁波路1号申华金融大厦17楼会议室进行公开开标,届时敬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准时出席开标仪式。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范围;(2) 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相应产品的销售业绩;(3) 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制度、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4) 财务状况正常。(5)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0月20日 09:00 至 2015年10月27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上海市宁波路1号申华金融大厦17楼

招标文件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购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0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0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中国上海市宁波路1号申华金融大厦17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应当在领购招标文件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机构提出。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机构提出,并将异议内容上传中国国际招标网,逾期递交的概不接受。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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