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闽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福州市鼓山地区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指挥中心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受福州市鼓山地区人民检察院委托福建省闽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监所检察指挥中心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招标编号:FJMJFZ20150813
2、招标项目:福州市鼓山地区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指挥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及主要要求:
包号 | 委托单位 | 商品类别 |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技术指标 | 数量 | 单位 | 预算价 |
1 | 福州市鼓山地区人民检察院 | 监控系统工程 | 监所检察指挥中心设备 | 详见招标文件 | 1 | 1 | 1433070 |
合计 | 1433070 |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5、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电子版的售价为0元人民币。报名方式一:投标人需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将招标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和公司地址一并标注后传真至福建省闽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报名登记。报名方式二:来我司现场报名。
6、投标人如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请在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问题以书面的形式提交到福建省闽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口头提交质疑澄清的问题不予接受,并且质疑时间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5个日历日之前(不含当日),否则不予接收。
7、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政府采购相关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福建省闽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fjmjzb.cn/)福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fzzfcg.gov.cn)上公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8、投标截止时间:
9、开标时间及地点:
10、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以电汇或转帐方式将投标保证金汇入采购代理机构的下述账户,且该保证金应在开标截止前两天下午17:00(北京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上必须注明项目编号(若因废标后重新采购导致项目编号变化的,原项目编号视为有效)。福建省闽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以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为依据进行确认,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不予确认,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须凭上述银行单据复印件(可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向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财务人员(联系方式见下方)进行确认。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的,视为未提交保证金,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
11、本项目采购人:福州市鼓山地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陈先生系电话:0591-6319996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5号宏建大厦A号楼10层 邮编:350001
电 话:0591-87804050、88527490 传 真:0591-87804050
联系人:
电子信箱:2420461050@qq.com
开户名:福建省闽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帐 号:1402023609600038276
201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