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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丘市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处理车间扩建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20 15:3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5年08月06日14时30分
项目名称:任丘市美环垃圾处理厂渗漏液处理车间扩建工程
机构项目编码:HB2015073350030001
项目联系人:刘晓龙
项目联系电话:13011998966
采购人:任丘市美环生活垃圾处理厂
采购人地址:任丘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7-2656901
代理机构:河北弘义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15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0771833
预算金额: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5年08月06日14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5-07-29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5-07-31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任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300万元
开标地点:任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供应商资格;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的单位;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贰级资质;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注: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副本)、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由投标人出具)、上一年度或2015年上半年财务状况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企业年度财务报表)、上一年度或2015年上半年依法纳税证明(完税票据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纳税证明)、上一年度或2015年上半年缴纳社会保险证明(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及授权委托人缴纳社会保险的票据或社会保险缴纳地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建筑企业规费核定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将核验原件留存复印件),资料不全不予受理。河北省外企业投标报名前须取得《进冀建筑企业市场进入备案书》与《外省企业进市备案证明》。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现行标准、规范要求的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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