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公安局)肇庆市公安局机关办公场所消防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肇庆市公安局机关办公场所消防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DZJ-ZF15164]
广东肇建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肇庆市公安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肇庆市公安局机关办公场所消防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DZJ-ZF15164)”采用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本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15年10月20日起至2015年10月26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本采购项目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GDZJ-ZF15164
二、采购项目名称:肇庆市公安局机关办公场所消防系统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名称 | 数量 | 完工期 | 项目实施地点 | 最高限价 |
局机关办公场所消防系统 | 1项 | 合同签订后90天内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1,060,062.48元(大写:人民币壹佰零陆万零陆拾贰元肆角捌分) |
备注:
1、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整体进行投标,不能只对其中部分货物进行投标,且要提供详细的技术资料。
2、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包括供货、施工、安装、调试、培训等工作,直至验收合格交付用户使用。
3、本采购项目设有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不能高于此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四、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投标人必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含)以上资质;
4、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文件(对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除外)(加盖投标人公章);
3)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仅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五、招标文件公示时间及查阅方式
1) 招标文件公示时间:2015年10月20日起至2015年10月26日
2) 招标文件查阅方式:招标文件可在下述地址查阅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
肇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zhaoqing.gdgpo.com);
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zhaoqing.gov.cn)。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5年10月20日起至2015年11月6日期间,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肇建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24号〈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层613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伍拾元整),售后不退。
七、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咨询。
八、投标文件递交及开、评标地点: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24号〈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401室
九、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11月10日上午9时00分至2015年11月10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0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一、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的有关规定。
十二、本项目采购人、监管部门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 采购人:肇庆市公安局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0758-2962405
2) 监管部门:肇庆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黎先生
联系电话:0758-2313152
3)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肇建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梁女士
电话:0758-2323822
传真:0758-2235788
联系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24号〈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层613室
邮编:526040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广东肇建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