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基于港珠澳大桥影响的港珠澳协同发展规划公开招标公告
受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基于港珠澳大桥影响的港珠澳协同发展规划(招标编号:ZHWZ2015-538FW)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采购计划编号、内容、数量、预算金额、完成时限
1. 项目名称:基于港珠澳大桥影响的港珠澳协同发展规划
2. 采购计划编号:珠财采计X[20151012]-4166号
3. 项目内容及数量:基于港珠澳大桥影响的港珠澳协同发展规划一项;
4.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叁佰万元整(¥3,000,000.00)。
5. 完成时限:2015年底前完成征求意见稿,2016年4月底前完成正式成果。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机构,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证书。
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保证书)。
注:
1)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投标:①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的;②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2)联合体投标的,还需有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成员均需同时满足上述第1、3项要求,上述第2项要求联合体一方满足即可,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个。
三、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0月20日~10月27日,每天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或采用邮寄的方式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传真件):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2)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证书;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注:联合体投标人还须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11月9日9:30-10:00
2.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11月9日10:00,投标文件、评审现场查验的原件均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
3. 投标/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五号开标室(体育中心东北侧)。
1、采购人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杨小姐 联系方式:0756-2661118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邮编:519015
联系人: 朱湘丽 (项目咨询)、 邱会芳 (标书售卖、保证金事项)
联系电话:0756-3361051、3361010 传真:0756-3361190
3、珠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何先生 联系方式:0756-2602079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珠海分行 户名: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2002020719100346788
其它资金来往账号(投标保证金除外):
开户银行:珠海市工商银行东风支行 户名: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2002025419000015486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日
附:招标文件(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