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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宗县2015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地表水灌溉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20 14:0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5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广宗县2015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地表水灌溉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5093320020136
项目联系人:范友磊
项目联系电话:0311-83806708
采购人:广宗县水务局
采购人地址:广宗县兴广路67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9-7218718
代理机构:河北至成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新石中路375号金石大厦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831198878
预算金额:0.452769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5年10月15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5-09-24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5-09-30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0万元
开标地点:广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第一至十标段:投标人须是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第十一至十四标段:投标人须是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第十五至二十一标段:投标人须是注册资金2000万元及以上人民币,具有PVC-U管材生产能力的国内制造商,具有检测机构2014年及以后出具的PVC-U管材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及河北省农业节水灌溉和农村供水认证产品公告通过通知书。4、第二十二至二十五标段:投标人须是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5、第二十六至二十七标段:投标人须是具有相应产品生产、研发能力的制造商,近三年具有智能井房供货经历(证明材料以公开招标项目的中标公告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为准,每个合同合同额不低于50万元)。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 7、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技术要求:广宗县2015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地表水灌溉项目建设地点为及塘疃乡、冯家寨镇2 个乡镇,26 个村。主要建设内容为渠道治理38.44km,新建东风渠南古城节制闸1 座,新建扬水点139 座,铺设田间低压管道总长336.65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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