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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薄弱学校改造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20 14:0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5年10月21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高阳县教育局学校装备采购
机构项目编码:HB2015093600190011
项目联系人:张建
项目联系电话:15369256328
采购人:高阳县教育局
采购人地址:高阳县正阳路100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2-6656198
代理机构:河北宏盛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88号中苑商务大厦D座1406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3999109
预算金额:1047.2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5年10月21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5-09-30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5-10-1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高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高阳县正阳路78号院内)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300万元
开标地点:高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高阳县正阳路78号院内)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资格条件;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相关产品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3、需提供检察机关(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4、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主要设备(触控一体机式多媒体、推拉式复合黑板、计算机)需出具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5、投标人具有河北省中小学校园网(含计算机教室和多媒体教室)叁级或以上建设资质,需出示证书,在有效期内;6、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必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需出示证书(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在有效期内;7、以上各标段,投标人可以兼投但不能兼中,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成为上述其中一个标段的中标人。如果经评审后投标人在上述标段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标段综合排名第一,则按照1-5标段的先后顺序推荐为中标单位,所涉及下一标段则推荐排名第二的为中标单位,以此类推。注:报名时投标人须携带并提供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原件、生产厂家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同时提供以上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留存招标代理机构。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予报名。
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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