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涿州市2015年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冬季取暖用煤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20 14:0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5年10月21日09时00分
项目名称:涿州市2015年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冬季取暖煤采购
机构项目编码:HB2015099200080001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312-3857133
采购人:采购中心
采购人地址:玫瑰大街南段路东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2-3857133
代理机构:涿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玫瑰大街南段路东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2-3857133
预算金额:428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5年10月21日09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5-09-30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5-10-13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采购中心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万元
开标地点: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六条基本资格要求; 2、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综合售后服务和履约能力的投标商; 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明确与本次招标项目内容相符; 4、投标供应商须在本市设有单独的存煤场所。开标前存煤量要求混煤不低于3000吨、块煤不低于500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报名时提供以下资质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1、领取《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投标商在本市设有单独存煤场所的双方租赁合同(自有场地须提供土地使用证原件)。 "
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技术要求:1、混煤:全硫≤0.4%、全水份≤8%、挥发份≤37%、灰分≤12.5%、发热量≥21.85MJ/kg。煤沫≤30%。2、块煤:全硫≤0.4%、全水份≤8%、挥发份≤37%、灰分≤12.5%、发热量≥24MJ/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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