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鸿森农业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野县1800亩绿色蔬菜示范基地新建项目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河南荣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南阳市鸿森农业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新野县1800亩绿色蔬菜示范基地新建项目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新野县1800亩绿色蔬菜示范基地新建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XYGGZY-2015-09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593770366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阳市鸿森农业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南阳市新野县城郊乡李湖村
联系方式:曹先生 1319368851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南荣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先生 15937703666
代理机构地址: 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航海东路1394号1号楼505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2.1项目概况:新建温室大棚15座,育苗温室1座,PVC管道41400米
2.2工期:90日历天
2.3质量:合格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包含的内容
2.4标段划分:共分1个标段,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3.1.2 资质及人员要求:(1)具备相应施工能力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承包范围须有钢结构工程专业三级及以上)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需提供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承诺书;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及技术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需具有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2)2012、2013、2014年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如注册时间不足三年,以注册时间为准);(3)企业201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本工程项目的业绩(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1.3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机关报名期间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出具时间为公告期间)。3.1.4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不进行详细评审。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82.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0月19日 13:01 至 2015年10月24日 13:01(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野县朝阳路南段农发行二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野县朝阳路南段农发行二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4.2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社保缴纳凭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无在建承诺函、财务报告(2012-2014年)、类似施工业绩(含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书)、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机关报名期间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出具时间为公告期间)。
以上资料报名时审验原件,留复印件二套(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