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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里奚街道办事处综治司法执法等综合办公区改造项目

作者: 发布于:2015-10-20 11:3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南鑫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南阳高新区百里奚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就百里奚街道办事处综治司法执法等综合办公区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编号:NYGX2015-1016

2项目概况

2.1 工程名称:百里奚街道办事处综治司法执法等综合办公区改造项目;

2.2 工程地点:南阳高新区光武路与北京大道交叉口;

2.3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4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

2.5招标内容:百里奚街道办事处综治司法执法等综合办公区改造项目,总施工面积约693.1平方米(以实际测量为主),包括房顶、墙体、门窗、地面和电路改造等。详见招标文件。

3标书售价: 1000/份,售后不退。

4 购买标书时间及地点:

4.1 报名及购买标书时间:2015102020151026止(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4.2 地点:河南鑫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南航大厦后院四楼二业务部)

5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7 开标和投标地点:

河南鑫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南航大厦后院四楼二业务部)

8 投标人需具备的条件

8.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8.2、投标人须具备装饰装修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8.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8.4、投标人须具有2012年以来已完成类似工程业绩;                                             8.5、投标人具备相关行业设备安装要求,并可提供配套设备专项授权及售后承诺函;

8.6、安全员1名具备相关行业的资质证书;

8.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及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0 购买标书时请携带的资料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前来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如下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仅供本项目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验原件,交复印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安全员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证明、业绩证明材料。

注:本项目对百里奚街道办事处综治司法执法等综合办公区进行布局规划和装修设计,投标方需自行提供本公司设计平面图和效果图,设计要求:合乎实际办公需求、规划布局整齐有序、空间利用合理。中标人需按照招标人要求将设计方案修改至满意为止再进行施工。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阳高新区百里奚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鑫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航大厦后院四楼二业务部

电话:0377-60559888

E-mailnyxinhui@126.com nyxinhui@163.com

12、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南阳市高新区行政(便民)综合服务中心网》(www. nygxxz.gov.cn)上发布。

                  河南鑫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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