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肇庆市鼎湖区公务用车鉴定评估及拍卖资格商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肇庆市鼎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珠海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对肇庆市鼎湖区公务用车鉴定评估及拍卖资格商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相关内容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2015ADL090(Z)
二、采购项目名称:肇庆市鼎湖区公务用车鉴定评估及拍卖资格商招标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1、采购内容如下,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包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资格商数量 | 服务期限 |
1 | 公务用车鉴定评估服务 | 三家 | 两年 |
2 | 公务用车拍卖服务 | 三家 | 两年 |
2、合格的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的单个包组或者两个包组进行投标,但不得只对单个包组内的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3、详细技术要求及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四章 用户需求书”。
4、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四、招标公告发布媒体:西江日报、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gzy.zhaoqing.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com)、肇庆市政府采购网(www.zqgpo.gov.cn)。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包号一: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
3、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或省级及以上经济和信息化部门颁发的二手车鉴定评估或省级及以上发展改革部门颁发的价格评估机构资格资质证书;
4、投标人须具有3年或以上的资产评估从业经验;
5、投标人须具有注册资产评估师或二手车鉴定评估师或价格鉴证师资质的人员3名或以上;
6、投标人须在肇庆市内具有办公场地,并具备完善的设施;
7、投标人如为肇庆市外注册的,须在肇庆市内设有办事处。
包号二: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
3、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经济和信息化部门颁发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4、投标人须具有3年或以上的资产拍卖从业经验,且拥有国家执业注册拍卖师3名或以上(必须提供由中国拍卖行业协会颁发的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
5、投标人须在肇庆市内具有办公场地,并具备完善的拍卖设施。
6、投标人如为肇庆市外注册的,须在肇庆市内设有办事处。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及获取方式:
1、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15年10月20日至2015年11月9日(节假日除外),
8:3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肇庆市端州区星湖大道26号泰湖新城第13栋二层。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供应商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前来购买招标文件,同时提交原件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
1)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原件核查);
2) 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原件核查);
3) 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原件核查);
4) 资产评估资质或二手车鉴定评估资质或价格评估机构资格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核查,包号一需提供);
5) 注册资产评估师或二手车鉴定评估师或价格鉴证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核查,包号一需提供);
6)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复印件(原件核查,包号二需提供);
7) 国家执业注册拍卖师资格证书(原件核查,包号二需提供);
8) 投标人在肇庆市内办公场所及设施设备证明文件;
9) 如是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购买招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须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均须编入投标文件中,请供应商先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记录表”并填写完整,与报名资料同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报价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11月10日上午9时00分至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0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24号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406评标室。
八、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0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点: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24号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406评标室。
十、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00元(现场购买),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十一、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十二、 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三、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5年10月20日至2015年10月26日止。
十四、 招标人、交易机构及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招标人联系人:李小姐、梁先生
电话:0758-2622568
交易机构名称:肇庆市鼎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许小姐、陈先生
电话:0758-2620286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珠海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先生、谭小姐
电话:0758-2867208转3003、转3002
传真:0758-2867638
联系地址:肇庆市星湖大道26号泰湖新城第13栋二层B卡
1、委托代理协议公示
2、招标文件公示
珠海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