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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河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燕郊高新区主要街道新建电子警察系统及智能管控中心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SHGP2015131

作者: 发布于:2015-10-20 11:0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5年11月03日09时00分
项目名称:燕郊高新区主要街道新建电子警察系统及智能管控中心工程
机构项目编码:HB2015094510020017
项目联系人:王剑飞
项目联系电话:0316-7151952
采购人:三河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人地址:三河市城内京哈路南侧东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6-3229556
代理机构:三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三河市贤人西大街21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6-7151972
预算金额:1451.31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5年11月03日09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5-10-12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5-10-16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三河市交警大队财务科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万元
开标地点:三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光纤线路和光纤网络覆盖到本项目拟建的各个电子警察监控点,保证前端设备与指挥中心光纤网络实现百兆带宽连接的供应商。2、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交资料:(1)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新版营业执照、安防资质二级及以上。(2)供应商提供的存储设备必须提供第十八期节能清单强制采购制造商授权书。(3)提供有效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基础电信运营商或其授权的下属分支机构(含下属子公司)证明文件,不具备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运营商资格的,须提供与具备有效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本地基础电信运营商签订的对本项目的光缆线路租用证明文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适用)。(5)经办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报采购人代表留存备档并自行在招标公告附件中下载招标文件,开标时必须携带原件交评委会审核。3、对接测试内容:携带对接测试工具进行现场测试:要求供应商提供电子警察监控系统平台到采购方进行现场测试,测试要求能实现与三河市公安局视频综合管理平台及三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电子警察交通智能管控平台进行对接测试(测试端口已由采购方开放,对接测试内容见招标文件),测试不合格的不得投标。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任何替代性报名资料。
采购数量:1批
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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