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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县2015年粮食仓储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20 10:4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鹿邑县2015年粮食仓储设施项目已经豫发改投资【2015】68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鹿邑县张店粮油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3:7。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鹿邑县境内
2.2 建设规模:6000平方米,2.5万吨仓容及附属设备。
2.3 总投资:1200万元
2.4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图纸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2.6 标段划分:1个标段,新建5栋平房仓
2.7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管理能力;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不得有其他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如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相关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务合同和近6个月按时缴纳养老保险(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出具时间在报名期间,并提供可供查询的联系方式)。投标人需具有2012年6月1日以来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投标人须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持本人身证份、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无在建证明、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劳务合同和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凭证,相关业绩(合同及中标通知书)。(上述所有证件出具原件,并提供二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请于2015年 10月20 日至2015年10 月 26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进行报名,办理地点: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七一路人民公园对面紫晶花苑一单元804室)。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人:鹿邑县张店粮油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鹿邑县
联 系 人:李敏
电 话:13949994056
代理机构: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琳
电 话:0394-8265566
2015年 10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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