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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执勤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20 10:4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9日14时30分
项目名称:沧州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执勤装备采购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5104510020009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3831707819
采购人:沧州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采购人地址:沧州市开发区石岗路20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7-5522509
代理机构:河北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沧州市运河区金鼎领域商业A区103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7-8815588
预算金额:52.2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5年10月19日14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5-10-12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5-10-14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沧州市运河区御河路金鼎大厦西300米吉嘉汽车服务会所二楼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0万元
开标地点:沧州市运河区御河路金鼎大厦西300米吉嘉汽车服务会所二楼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要求: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具有与投标内容相符的经营范围;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生产厂家须为公安、司法等部门警服定点生产企业(生产厂家提供证明原件;经销商提供证明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4、经销商提供催泪喷射器、防割手套、执勤服生产厂家授权书;5、催泪喷射器、防割手套提供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生产厂家提供检测报告原件;经销商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6、执勤服提供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生产厂家提供检测报告原件;经销商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7、要求投标人在沧州地区设有经销或售后服务网点(提供经销或售后服务网点营业执照原件。公司注册地在沧州地区的除外)。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1、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4、生产厂家为公安、司法等部门警服定点生产企业的证明(生产厂家提供证明原件;经销商提供证明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5、经销商提供催泪喷射器、防割手套、执勤服生产厂家授权书6、催泪喷射器、防割手套提供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生产厂家提供检测报告原件;经销商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7、执勤服提供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生产厂家提供检测报告原件;经销商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8、公司注册地在沧州地区以外的提供经销或售后服务网点营业执照原件以上所有资质原件报名现场核查,预审合格者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交招标公司备案。
采购数量:详见采购文件
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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