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中心血站专用设备采购(四标段)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20 10:4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5年11月06日09时00分
项目名称:沧州中心血站
机构项目编码:HB2015093610050001
项目联系人:刘晓龙
项目联系电话:13011998966
采购人:沧州市中心血站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永济西路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7-2209938
代理机构:河北弘义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15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011998966
预算金额:18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5年11月06日09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5-10-16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5-10-2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黄骅市新海西路康安小区5号楼1单元101室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300万元
开标地点:沧州市宏泰大酒店六楼会议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供应商资格;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的单位;3、投标人为产品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应提供产品的授权书原件;(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若生产厂家参加投标,则不再接受代理商参加投标;若代理商参加投标,只接受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4、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规记录;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注: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产品的授权书(投标人为代理商时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由投标人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将核验原件留存复印件),资料不全不予受理。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于投标时递交。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现行标准、规范要求的技术规范
项目名称:沧州中心血站
机构项目编码:HB2015093610050001
项目联系人:刘晓龙
项目联系电话:13011998966
采购人:沧州市中心血站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永济西路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7-2209938
代理机构:河北弘义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15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011998966
预算金额:18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5年11月06日09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5-10-16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5-10-2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黄骅市新海西路康安小区5号楼1单元101室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300万元
开标地点:沧州市宏泰大酒店六楼会议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供应商资格;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的单位;3、投标人为产品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应提供产品的授权书原件;(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若生产厂家参加投标,则不再接受代理商参加投标;若代理商参加投标,只接受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4、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规记录;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注: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产品的授权书(投标人为代理商时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由投标人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将核验原件留存复印件),资料不全不予受理。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于投标时递交。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现行标准、规范要求的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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