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广播电视台全媒体演播室高标清摄像机及周边设备公开招标
作者: 发布于:2015-10-20 10:5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5年10月30日10时33分
项目名称:廊坊广播电视台全媒体演播室高标清摄像机及周边设备一批
机构项目编码:HB2015095350020001
项目联系人:马金良
项目联系电话:0316-6065910
采购人:廊坊广播电视台
采购人地址:新奥艺术大道项目中心东门三楼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6-2311305
代理机构:廊坊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廊坊市人民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6-6065910
预算金额:28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5年10月30日10时33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5-10-09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5-10-23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奥艺术大道项目中心东门三楼)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0万元
开标地点:新奥艺术大道项目中心东门三楼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通过廊坊市采购中心预审的供应商,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预审时须提供下列资质原件副本或副本复印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4)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附拟参与采购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5)企业财务状况报告;(6)社保经办机构颁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书原件或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7)税收证明:缴纳近3个月的国税或地税税收付款凭证复印件;(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需到廊坊市人民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处下载 网址:http://www.zfcg.lfang.gov.cn/index.html);(9)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参与采购项目负责人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须提供其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
采购数量:一批
技术要求:全媒体演播室高标清摄像机及周边设备
项目名称:廊坊广播电视台全媒体演播室高标清摄像机及周边设备一批
机构项目编码:HB2015095350020001
项目联系人:马金良
项目联系电话:0316-6065910
采购人:廊坊广播电视台
采购人地址:新奥艺术大道项目中心东门三楼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6-2311305
代理机构:廊坊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廊坊市人民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6-6065910
预算金额:28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5年10月30日10时33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5-10-09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5-10-23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奥艺术大道项目中心东门三楼)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0万元
开标地点:新奥艺术大道项目中心东门三楼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通过廊坊市采购中心预审的供应商,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预审时须提供下列资质原件副本或副本复印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4)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附拟参与采购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5)企业财务状况报告;(6)社保经办机构颁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书原件或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7)税收证明:缴纳近3个月的国税或地税税收付款凭证复印件;(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需到廊坊市人民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处下载 网址:http://www.zfcg.lfang.gov.cn/index.html);(9)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参与采购项目负责人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须提供其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
采购数量:一批
技术要求:全媒体演播室高标清摄像机及周边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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