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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史家务乡政府锅炉房燃气锅炉及配套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20 10:5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5年10月30日15时00分
项目名称:北史家务乡政府锅炉房燃气锅炉及配套设备采购
机构项目编码:HB2015109980210001
项目联系人:宋雪飞
项目联系电话:0316-2057108
采购人:廊坊市安次区北史家务乡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廊坊市银河大街114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6-8669211
代理机构:廊坊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廊坊市广阳区金光道40-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6-2057108
预算金额:18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5年10月30日15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5-10-09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5-10-14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奥艺术大道项目中心东门3楼5号台)。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0万元
开标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备招标设备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或销售商。2. 生产厂家报名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C级及以上资格;3、经销商报名时须提供锅炉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生产厂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C级及以上资格;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报名时须持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两套:(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6)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身份证;(7)、社保经办机构颁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书原件或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8)、税收证明:缴纳近3个月的国税或地税税收付款凭证复印件;(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10)、无行贿犯罪档案调查结果的告知函。 投标人为销售商,报名时须持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两套:(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5)生产厂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复印件加盖公章);(6)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7)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身份证;(8)、社保经办机构颁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书原件或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9)、税收证明:缴纳近3个月的国税或地税税收付款凭证复印件;(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11)、无行贿犯罪档案调查结果的告知函。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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