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县教育局采购天然气锅炉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20 10:1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5年10月30日14时30分
项目名称:邢台县南石门中心学校取暖设备采购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5103600020121
项目联系人:王勤玉
项目联系电话:0319-3231601
采购人:县教育局
采购人地址:邢台市高庄桥路5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9-3231601
代理机构:河北光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邯郸市邯山区中华南大街6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233945532
预算金额:30.45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5年10月30日14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5-10-19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5-10-2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邢台市桥西区崇文街4号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0万元
开标地点:邢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2、生产厂家、代理商须具有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3、生产厂家须具有本地售后服务的能力,须具有在邢台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4、竞标企业经营范围须具备管道或设备安装;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报名要求:一、 生产厂家提供企业①营业执照(副本)、②组织机构代码证、③税务登记证、④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原件(生产厂家提供)、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⑥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欧盟CE认证书(原件)⑦有资质的环境检测中心出具的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于30㎎/Nm3的检测报告(原件)。二、代理商需提供以上证件原件以及代理商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证件需携带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盖公章一套)。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邢台县南石门中心学校取暖设备采购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5103600020121
项目联系人:王勤玉
项目联系电话:0319-3231601
采购人:县教育局
采购人地址:邢台市高庄桥路5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9-3231601
代理机构:河北光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邯郸市邯山区中华南大街6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233945532
预算金额:30.45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5年10月30日14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5-10-19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5-10-2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邢台市桥西区崇文街4号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0万元
开标地点:邢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2、生产厂家、代理商须具有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3、生产厂家须具有本地售后服务的能力,须具有在邢台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4、竞标企业经营范围须具备管道或设备安装;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报名要求:一、 生产厂家提供企业①营业执照(副本)、②组织机构代码证、③税务登记证、④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原件(生产厂家提供)、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⑥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欧盟CE认证书(原件)⑦有资质的环境检测中心出具的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于30㎎/Nm3的检测报告(原件)。二、代理商需提供以上证件原件以及代理商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证件需携带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盖公章一套)。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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