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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乡县农村薄弱学校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20 10:2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2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平乡县教育局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5103600020138
项目联系人:聂旭娇
项目联系电话:0311-83806708
采购人:教育局
采购人地址:平乡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9-7861195
代理机构:河北至成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新石中路375号金石大厦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831198878
预算金额:409.2642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5年11月12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5-10-19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5-10-23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北至成招标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新石中路375号金石大厦C座1409室)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0万元
开标地点:平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第一标段: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投标人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商或代理商,并具有省级以上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会员证书。2、第二标段: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投标人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商或代理商,须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第三标段: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投标人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商或代理商,投标人需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河北省2015年中小学校园网建设壹级资质证书。 4、第四标段: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投标人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商或代理商,投标人需具备新闻出版管理部门颁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或《出版物发行许可证》,投标人必须具有图书发行的专业人员。5、第五标段: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投标人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商或代理商,投标人需具有2015年河北省中小学校园网壹级建设资质证书。6、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7、被授权人需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10、本项目不能讲其资格授予下属公司使用参与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数量:5
技术要求:平乡县农村薄弱学校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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