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教育局2015年幼儿园维修改造工程(二期)施工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20 10:2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5年11月04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2015年清河县幼儿园维修工程
机构项目编码:HB2015103600020044
项目联系人:王国卿
项目联系电话:0311-83999108
采购人:清河县教育局
采购人地址:清河县长城大街72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9-8169007
代理机构:河北宏盛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88号中苑商务大厦D座1409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033119216
预算金额:306.412437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5年11月04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5-10-15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5-10-21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清河县行政服务大厅四楼)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0万元
开标地点: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清河县行政服务大厅四楼)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2、项目经理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本项目招标中一名注册建造师只允许进行一个标段投标,每名注册建造师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中标后注册建造师证书由甲方留存)(注:多名注册建造师报多个标段时可兼中兼得)。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有意向的投标人须持以下证件原件到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每报一个标段携带一套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证件复印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留复印件)(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留复印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留复印件)(4)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留复印件)(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留复印件)(6)注册建造师证件原件(留复印件)(7)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留复印件)(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被授权人本人出示身份证原件(留复印件)
采购数量:按要求完成本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
技术要求:详见的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2015年清河县幼儿园维修工程
机构项目编码:HB2015103600020044
项目联系人:王国卿
项目联系电话:0311-83999108
采购人:清河县教育局
采购人地址:清河县长城大街72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9-8169007
代理机构:河北宏盛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88号中苑商务大厦D座1409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033119216
预算金额:306.412437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5年11月04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5-10-15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5-10-21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清河县行政服务大厅四楼)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0万元
开标地点: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清河县行政服务大厅四楼)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2、项目经理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本项目招标中一名注册建造师只允许进行一个标段投标,每名注册建造师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中标后注册建造师证书由甲方留存)(注:多名注册建造师报多个标段时可兼中兼得)。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有意向的投标人须持以下证件原件到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每报一个标段携带一套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证件复印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留复印件)(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留复印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留复印件)(4)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留复印件)(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留复印件)(6)注册建造师证件原件(留复印件)(7)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留复印件)(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被授权人本人出示身份证原件(留复印件)
采购数量:按要求完成本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
技术要求:详见的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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