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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阳县2012年大清河治理工程施工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20 10:3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5年10月29日14时30分
项目名称:高阳县2012年大清河治理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5093320030002
项目联系人:付蔚、段旭飞
项目联系电话:0311-86999236
采购人:高阳县2012年大清河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
采购人地址:高阳县朝阳路65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2-6626037
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126号凯嘉大厦10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6999230
预算金额:24.761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5年10月29日14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5-10-09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5-10-15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高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0万元
开标地点:高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2)近10年内至少有1项按照水利基建程序管理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水库土石坝建筑物的新建或加固工程或堤防建筑物及其堤坡防护和险工防护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不低于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主持验收所形成并正式印发的竣工验收鉴定书原件为准,其中省外水行政部门印发的竣工验收鉴定书,需事先经河北省水利厅核实确认),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鉴定书认定的完工日期为起算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监理能力。(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符合资格条件的供货商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各一份进行报名(1)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的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 (5)经办人养老保险原件;(养老保险本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缴费证明); (6)2015年8月1日之后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主要建设内容:高阳县2012年大清河治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复堤及堤顶路面硬化;堤防为壹级堤防;治理长度8.09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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