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鸿业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警用装备设备采购(GXHY-2015-080)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鸿业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警用装备设备采购(GXHY-2015-080)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贵港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审批的政府采购计划(采购计划编号:4497)批准,现就警用装备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警用装备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GXHY-2015-080
三、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
A分标:指掌纹采集设备6套、大型502手印熏显柜1台、502手印熏显柜1台;
B分标:电子获取一体化工具箱1套、二代证离线采集系统1套、移动采集仪1台、与公安厅二代证相片前端检测平台对接设备10套、新人像采集系统11套、快速扫描仪11套、防暴盾牌25块、移动式现场勘查灯1套、金属手铐21套、警用强光手电筒80支、伸缩警棍85支、防弹防刺服10件、防护垫10个、防暴头盔25个、单反相机镜头1支、单反相机镜头1支、照相机1台、单反相机镜头1支、便携式投影仪1台、照相机1台、工作站1套、摄像机1台,一体机6台;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
政府采购预算价:A分标:人民币肆拾肆万玖仟捌佰元整(¥449800.00);B分标:人民币陆拾伍万捌仟柒佰肆拾肆元整(¥658744.00)。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国内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5年10月19日至2015年10月23日(正常工作时间)。
2、发售地点:广西鸿业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贵港市金港大道财富中心11楼1123室)。
3、售价:招标文件费250.00元,售后不退。
4、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注明期限及日期)},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以上资料属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材料齐备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11月9日上午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鸿业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贵港市金港大道财富中心11楼1123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11月9日上午9时30分在广西鸿业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贵港市金港大道财富中心11楼1123室)开标,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以下证件:①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转帐底单原件、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告知书原件;②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转帐底单原件、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告知书原件,属复印件的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依时到达参加开标。
十、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 )、贵港市财政信息网(http://zfcg.ggcz.gov.cn/)。
十一、业务咨询:
招标人:贵港市公安局覃塘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鸿业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
地 址:贵港市金港大道 地 址:贵港市金港大道财富中心11楼1122室
邮 编:537100 邮 编:537100
联 系 人:周慧华 联 系 人:小胡
电 话:0775-4860522 电 话:0775-4269333
传 真: 传 真:0775-4269333
十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联系电话:0775-4555290
广西鸿业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