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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县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处灵寿县南营乡头道岭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19 18:4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石家庄中宇工程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受灵寿县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灵寿县南营乡头道岭抗旱应急水源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灵寿县南营乡头道岭抗旱应急水源工程

项目编号:ZY2015-102137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龙

项目联系电话:0311-86076045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灵寿县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处

地址:灵寿县人民西路84号

联系方式:高科长 0311-8252141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石家庄中宇工程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龙 0311-86076045

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大经街嘉里商务中心B座12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A标段:工程监理;B标段:工程施工。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A标段: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在近5年内承担过同类工程的监理业务;3、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以及类似工程监理或施工管理经验。其他主要监理人员必须持有资格或岗位证书;5、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在近5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出现重大监理质量问题;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投标人报名须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拟派项目总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近5年同类工程业绩证明: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为准。以上证件在现场报名时携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B标段: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独立企事业法人资格,能够自行协调施工环境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投标人报名须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以上证件在现场报名时携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95.6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0月19日 09:00 至 2015年10月23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发售,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0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0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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