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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湖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湖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VOC空气自动站和实验室能力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19 19:5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委托,就湖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VOC空气自动站和实验室能力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项目编号:浙安采字[2015]-052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万元)

简要技术

要求、用途

备注

1

挥发性有机物在线自动监测仪

1.0

190.0

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201510192015年10月27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00

下午:14:00-16:00

2.发售地点:湖州龙王山路1278号(中大绿色家园营业房)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0日14:00

.投标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市凤凰路800号)

.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0日14:00

.开标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市凤凰路800号)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20000.0

交付方式:银行转帐/

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的银行帐户中汇出,汇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帐户中(在认购招标文件时确保到帐);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帐户汇至: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湖州仁皇山支行

银行账号:1205210219000025063

十一.其他事项:

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授权证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包括投标设备的维修承担者)的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邮箱

4、投标保证金已交纳凭证(银行回单)

5、投标人须提供工商注册所在地的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企业近两年内行贿犯罪记录及行贿行为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复印件各1份并加盖公章)

6、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税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并加盖公章)

7、近两年内的财务审计报告(格式自拟)(原件、复印件各1份并加盖公章)。

以上相关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认可。

注:以上资格认定由代理机构进行初审,最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决定。

十二.联系方式:

湖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     联系人:莫主任

联系电话:0572-2668561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吕

联系电话:0572-2606722       传  真:0572-2606700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

湖州市财政局采购办;联系电话:0572-2150216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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