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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晋县妇幼保健院业务用房消防安全整改建设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19 17:0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宁晋县华宁招标咨询事务所受宁晋县妇幼保健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宁晋县妇幼保健院业务用房消防安全整改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宁晋县妇幼保健院业务用房消防安全整改建设工程

项目编号:NJZBSWSGC20150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立宁

项目联系电话:0319-589062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晋县妇幼保健院

地址:宁晋县

联系方式:赵更更 0319-589725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宁晋县华宁招标咨询事务所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立宁 0319-5890628

代理机构地址: 宁晋县兴宁街十三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宁晋县妇幼保健院业务用房消防安全整改建设工程

项目名称:宁晋县妇幼保健院业务用房消防安全整改建设工程

标书编号:NJZBSWSGC2015002

招标人名称:宁晋县妇幼保健院

招标人地址:宁晋县

招标人联系方式:赵更更 电话:0319-5897251

代理机构全称:宁晋县华宁招标咨询事务所

代理机构地址:宁晋县兴宁街13号建设局一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立宁 电话:0319-5890628

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实施地点:宁晋县妇幼保健院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或二级资质,并且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三级以上等级资质的投标人持:营业执照、资质证、税务登记证、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以上证件为原件并携带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到宁晋县华宁招标咨询事务所(宁晋县兴宁街十三号建设局一楼)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以上证件须装订成册一套。

评标办法:有效最低价

投标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0日至2015年10月 26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0日上午09:30整

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0日上午09:30整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到宁晋县华宁招标咨询事务所(宁晋县兴宁街十三号建设局一楼)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到宁晋县华宁招标咨询事务所(宁晋县兴宁街十三号建设局一楼)购买

招标文件:100元人民币

项目联系人:李立宁          

联系方式:0319-5890628

本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

备注:

宁晋县妇幼保健院业务用房消防安全整改建设工程

项目名称:宁晋县妇幼保健院业务用房消防安全整改建设工程

标书编号:NJZBSWSGC2015002

招标人名称:宁晋县妇幼保健院

招标人地址:宁晋县

招标人联系方式:赵更更 电话:0319-5897251

代理机构全称:宁晋县华宁招标咨询事务所

代理机构地址:宁晋县兴宁街13号建设局一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立宁 电话:0319-5890628

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实施地点:宁晋县妇幼保健院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或二级资质,并且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三级以上等级资质的投标人持:营业执照、资质证、税务登记证、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以上证件为原件并携带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到宁晋县华宁招标咨询事务所(宁晋县兴宁街十三号建设局一楼)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以上证件须装订成册一套。

评标办法:有效最低价

投标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0日至2015年10月 26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0日上午09:30整

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0日上午09:30整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到宁晋县华宁招标咨询事务所(宁晋县兴宁街十三号建设局一楼)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到宁晋县华宁招标咨询事务所(宁晋县兴宁街十三号建设局一楼)购买

招标文件:100元人民币

项目联系人:李立宁          

联系方式:0319-5890628

本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

备注:

采购人:宁晋县妇幼保健院             代理单位:宁晋县华宁招标咨询事务所

 

                                                              2015年 10月19日

采购人:宁晋县妇幼保健院             代理单位:宁晋县华宁招标咨询事务所

 

                                                              2015年 10月19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或二级资质,并且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三级以上等级资质的投标人持:营业执照、资质证、税务登记证、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以上证件为原件并携带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到宁晋县华宁招标咨询事务所(宁晋县兴宁街十三号建设局一楼)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以上证件须装订成册一套。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2.81731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0月20日 08:30 至 2015年10月26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晋县华宁招标咨询事务所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行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宁晋县华宁招标咨询事务所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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