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昌黎县朱各庄垃圾填埋场办公楼装修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秦皇岛泓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昌黎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昌黎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昌黎县朱各庄垃圾填埋场办公楼装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昌黎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昌黎县朱各庄垃圾填埋场办公楼装修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QHYZB-2015-56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车传宝
项目联系电话:13933541730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昌黎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地址:昌黎县
联系方式:车传宝 1393354173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秦皇岛泓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尹瑞乔0335-3692198
代理机构地址: 秦皇岛市开发区曦城花语项目现场祁连山路与纬二路交叉口西200米物业综合楼3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采购人名称:昌黎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
采购人地址:昌黎县 |
采购人联系方式:车传宝 13933541730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秦皇岛泓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秦皇岛市开发区曦城花语项目现场祁连山路与纬二路交叉口西200米物业综合楼3楼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35-3692198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采购数量:一项 |
采购用途: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要求完成本项目施工总包。 |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工期:30天 |
采购预算:312496元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且承认和履行谈判文件中的各项规定者。 3.投标人应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要求A4纸复印件加盖公章)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10月19日-2015年10月23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报名时进行资质复核,供应商资质不符合要求的不受理报名,供应商资质符合要求的发售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秦皇岛市开发区曦城花语项目现场祁连山路与纬二路交叉口西200米物业综合楼3楼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当面发售,售出不退。 |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 |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0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 |
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0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 |
开标地点:秦皇岛市开发区曦城花语项目现场祁连山路与纬二路交叉口西200米物业综合楼3楼开标厅 |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
项目联系人:尹瑞乔 |
联系方式:0335-3692198 |
传真电话:0335-3692198 |
备注: |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且承认和履行谈判文件中的各项规定者。3.投标人应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要求A4纸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1.249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0月19日 08:30 至 2015年10月23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秦皇岛市开发区曦城花语项目现场祁连山路与纬二路交叉口西200米物业综合楼3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当面发售,售出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0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0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秦皇岛市开发区曦城花语项目现场祁连山路与纬二路交叉口西200米物业综合楼3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