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购买技术器材的项目)招标公告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的委托,对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购买技术器材的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658-1501SZTCE371
二、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购买技术器材的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49100.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序号 | 招标采购内容 |
1 | 技术器材 |
1、投标人应对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投标,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超过项目预算的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2、详细招标要求及需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内容。
3、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注:投标人必须按照本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10月19日至2015年10月26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中区1座23层(即碧桂园城市花园中区1座23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60元人民币),但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2、报名授权委托书及报名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九、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11月9日14时00分至2015年11月9日14时30分止(北京时间)。
十、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一、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中区1座23层开标会议室。
十二、开标时间:2015年11月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三、开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中区1座23层开标会议室。
十四、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5年10月19日至2015年10月26日止。
依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进行公示,由投标人自行下载。
十五、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7-82729810
传真: / 邮编: 528000
(二)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中区1座23层
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 0757-83939009
传真: 0757-83939018 邮编: 528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庞先生 联系电话: 0757-83939014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
发布人: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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