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科技学院河南科技学院校医院药品及生化试剂供货资格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河南科技学院委托就河南科技学院校医院药品及生化试剂供货资格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有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校医院药品及生化试剂供货资格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5-1021-CZ
三、招标内容:校医院药品及生化试剂供货资格(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标包 划分 | 技术参数 |
河南科技学院校医院药品及生化试剂供货资格招标项目 | 校医院药品供货资格 | A包 | 详见招标文件 |
校医院生化试剂供货资格 | B包 |
四、报名时间、招标文件售价、文件出售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0日-2015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3、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5年10月20日-2015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4、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新乡市金穗大道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靖业·公元国际1228室。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购买了招标文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全部或者部分股东(基金公司或者专业投资公司作为股东的除外)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同供应商,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供应商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注册证等强制性证件和文件;
6、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生产的产品须提供进口注册证。
六、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投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注册证等强制性证件和文件,以上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原件查验;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除提供上述所需材料外还需持有有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0日14:30时(北京时间)
八、开标地址: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与黄河路交叉口金成时代广场6号楼808室)
九、投标文件递交: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代表递交到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与黄河路交叉口金成时代广场6号楼808室)。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十、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与黄河路交叉口金成时代广场6号楼808室
购买标书联系人:夏经理 电话:18838174373
本项目公告同时发布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等网站,与本项目有关信息请关注上述网站。
2015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