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门头沟分局门头沟公安分局刑侦物证保全室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公安局门头沟分局的委托,对“门头沟公安分局刑侦物证保全室建设项目”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ZTXY-2015-H30532),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公安局门头沟分局
采购人地址:北京门头沟区新桥大街45号
采购人电话:010-69844326
2.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07室
联系人: 于海龙、王德志
电 话:010-51908195
传 真:010-51909183
3.采购内容:
所属财政项目名称 | 所属财政项目编号 | 所属财政项目预算(元) |
门头沟公安分局刑侦物证保全室建设项目 | MTGXM-201509291532 | 830000.00 |
4.采购用途:项目需要;
5.简要技术要求:物证检验鉴定设备一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6.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及其联合体。
6.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6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
6.7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7.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资料:
7.1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7.2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7.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7.4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三月内有效,如有“复印、涂改无效”等字样,投标人提供复印件无效)加盖本单位公章;
7.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仅限开标前3个月内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7.6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仅限开标前3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7.7检察院开具的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参与本项目的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8.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10月19日起至2015年10月26日(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北京时间)。
9.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1112室。
10.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 元;如需招标文件附件格式电子版,每张50元,只接受现场报名。招标文件及电子版售后不退。
11.投标时间:2015年11月8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
12.投标截止、开标时间:2015年11月8日上午 9:30整(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3.开标地点:北京市公安局门头沟分局会议室。
14.评标方法和标准:投标报价(30分)、技术性能(40分)、相关业绩(10分)、综合商务(10分)、环保节能(6分)、投标文件(4分)。
15.本项目不鼓励联合体投标。
注:本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