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工业区压缩式垃圾清运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采购编号:TSHY2015-380
本采购项目曹妃甸工业区压缩式垃圾清运车采购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采购人为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规划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投资,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曹妃甸工业区压缩式垃圾清运车采购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二、项目概况
采购编号:TSHY2015-380
项目名称:曹妃甸工业区压缩式垃圾清运车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规划建设管理局
项目地点: 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
项目规模:压缩式垃圾车2辆,要求额定载质量不小于6800kg(以工信部汽车产品公告为准)。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质量标准:合格
供货日期: 40 日历天。
三、采购范围
本招标项目采购范围为采购内容内的所有设备。
四、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在中国境内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代理经销商授权书(一个生产厂家只允许一个供应商参加报名);
3、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被列入国家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 ;
5、《车辆免税公告》由国家税务网站下载网页,投标单位需提供网站详细资料以备查询;
6、具备车辆检验报告;
7、若车辆出现问题,要求保证在12小时内到场对车辆进行维修(外地企业若在唐山有售后服务网点的,需提供授权书或合作协议书原件);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检察院开具的近五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六、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
(二)报名地点: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置业大厦三层西大厅
(三)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四)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
(六) 前来报名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需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以及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单位法人章)。
生产厂家或经销商提供的报名资料包括A.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养老保险证明(授权人必须为生产厂家或经销商本单位员工);B. 营业执照副本;C.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D.《车辆生产企业的产品公告》;E.车辆免税公告(此项以网上公示为准);F.所投产品3C认证;G.所投产品的车辆检验报告;H.额定载质量不小于6800kg(以工信部汽车产品公告为准)。;I.检察院开具的近五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G若车辆出现问题、要求保证在12小时内到场对车辆进行维修(外地企业若在唐山有售后服务网点的,需提供授权书或合作协议书原件);K: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代理经销商授权书原件 。
注:授权委托书中应标明授权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被授权人电话(手机)、单位固定电话、传真、邮箱、单位地址、邮编,以方便联络。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仅同时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曹妃甸区政府门户网”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采购人: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规划建设管理局(盖章)
地址: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
联系人:吴浩 联系电话:0315-7333992,13832813502
招标代理机构:唐山宏远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盖章)
地址:唐山市高新区宏扬花园D10楼8号
联系人:周永茹 联系电话:0315-8167383,137398809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