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费县大队智能交通安全系统及交通安全设施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费县大队智能交通安全系统及交通安全设施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智能交通安全系统及交通安全设施改造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DGK2015204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FX2015-123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A 采购内容:国省道智能交通安全系统工程 预算金额:419万元
包号:B 采购内容:交通信号灯、标牌一宗 预算金额:120万元
包号:C 采购内容:打磨旧线、标线施划一宗 预算金额:23万元
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2、所有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强制性要求;
3、A包需具有安防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智能化三级及以上资质,B包需具有安防三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及设备;
5、2013年1月1日以来具有完成与所投包相同或类似的实施业绩;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向代理采购人购买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款。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15年10月20日至2015年10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机构服务窗口(费县建设东路与蒙山路交汇处费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方式:携带相关材料至上述地点购买;
售价:¥150元/包,售后不退。
5. 所需提供的报名材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原件查验):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
(2)、A包需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3)、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缴纳凭证或主管部门出具的缴纳明细);
(4)、近三年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书面声明;
(5)、授权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6)、至少1份自2013年1月1日以来完成的同类项目合同及中标通知书。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15年11月9日13时30分至 2015年11月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11月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在2015年11月6日下午17时00分之前缴纳投标保证金A包人民币80000元,B包人民币20000元,C包人民币4000元,该保证金通过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汇票的方式向费县政务服务中心交纳(不接受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支票、现金)。汇款时请注明项目名称及包号。以其他账户或个人名义交纳的,招标人和中介代理机构一律不认可其投标资格。
开户名:费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管理办公室
开户行:临商银行费县支行;
账号:800001851005000000127;
联系电话:0539-5080858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费县大队
地 址:费县建设路西段
联系人:徐科长 电话: 0539-5060018
采购代理机构:临沂市沂蒙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临沂市科技馆A座9楼(北城新区府右路南端东侧)
联系人:毛锟
联系电话:0539-8600091、8600041
电子邮箱:ymgj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