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2015年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购置装备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16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 81380008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国际贸易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朝阳门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10-65043138
采购项目名称: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2015年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购置装备政府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0686-1541Q288297Z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购货物名称:
第十九包:北京市房山分局燕山办公区、第二办公区安全防范系统
(招标编号:0686-1541Q288297Z/19)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概算金额 |
1 | 北京市房山分局燕山办公区、第二办公区安全防范系统 | 一批 | 人民币65万元 |
采购用途:主要用于北京市房山分局燕山办公区、第二办公区安全防范。
简要技术要求:
红外半球型摄像机:
传感器类型:1/3" 逐行扫描CMOS
视频帧数 PAL: 1080p@25fps
NTSC: 1080p@30fps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本国货物及服务内容提供商;
(3)投标人所投货物应在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之内。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须提供2012年、2013年、2014年同类产品一个及以上的与使用单位签订的合同(单个合同金额在60万元以上),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须具备安防工程一级资质,投标人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人须提供所投设备(红外半球型摄像机和网络硬盘录像机)的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7)国家要求的本包设备所需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10月19日至2015 年10月26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国际贸易公司 207房间
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2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参加投标。
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50元。请贵方按下述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所购招标文件的项目编号,并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及联系人传真至我公司,我公司收到传真后将尽快以快递方式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方。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企业法人授权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安防工程一级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所投设备(红外半球型摄像机和网络硬盘录像机)的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11月10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密封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国际贸易公司104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开户名:北京国际贸易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光华支行
帐号:11001079400053005665
项目联系人:李琛
联系电话: 010-65043138
传真: 010-65912771
北京国际贸易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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