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卫生院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卫生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卫生院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卫生院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QYDAAN-2015-03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63-320215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卫生院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府前路
联系方式:吴先生0763-320215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小姐0763-6987181
代理机构地址: 清远市B11区炒沙新村21号二楼(静福路维港尚城住宅小区西边)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公司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项目包号 | 项目包名称 | 内容 | 数量 | 采购预算 | 完工期 | 付款方式 |
01 | 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卫生院315KW柴油发电机采购及安装项目 | 315KW柴油发电机采购及安装 | 1项 | 贰拾伍万元整(¥250,000.00元) | 合同生效之日起60日内完成交货、安装和调试,并经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 | (1)合同生效之日起7个日历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 (2)柴油发电机机组进场并安装完毕之日起7个日历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40%; (3)项目验收及结算完成之日起7个日历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5%; (4)合同余款在设备质保期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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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卫生院脉动真空灭菌器采购项目 | 脉动真空灭菌器 | 1台 | 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 |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款的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原件,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参保时间须为2015年8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3、提供供应商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4、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5、不接受分公司或联合体参加投标。6、各项目包的投标人还须符合以下要求:6.1、01项目包的投标人若非所投315KW柴油发电机的制造商,须具有所投315KW柴油发电机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若为所投设备代理商授权的,须同时提供生产商对总代理商出具的相关产品代理证明文件。6.2、01项目包涉及的安装工程允许专业分包,如中标人不具备设备安装施工资质,由中标人采用专业分包方式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完成。6.3、02项目包的投标人若非所投脉动真空灭菌器的制造商,须具有所投脉动真空灭菌器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若为所投设备代理商授权的,须同时提供生产商对总代理商出具的相关产品代理证明文件。6.4、02项目包的投标人须具有生产商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6.5、02项目包的投标人须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0月20日 08:30 至 2015年10月26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清远市政府办公大楼2号楼首层东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5号窗口报名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1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1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1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清远市人民二路政府机关2号楼一楼东门)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